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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國考報考時被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怎么處理
http://m.shenzhenhaoting.com 2020-08-18 16:33 來源:公考通
本文,公考通(m.shenzhenhaoting.com)根據目前政策,解答參加2021年國考時如果被被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應如何處理,希望能夠給考生帶來幫助。
問:如果報考人員在報名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時符合報考條件,但在招考過程中,被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應如何處理?
答:報考人員在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并中止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參考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或考察人選。
提醒:2021年國家公務員考試預計將在2020年10月中旬或下旬報名,有意向報考的考生要早日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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