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永州市信訪局遴選公務員公告
永州市信訪局關于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永州市信訪局機關干部隊伍建設,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2013〕3號)、《關于認真做好省直機關從基層公開遴選優(yōu)秀公務員工作的意見》(湘人社函〔2011〕39號)和《中共永州市委常委會議紀要》(〔2017〕第16次)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和紀要精神,永州市信訪局決定2018年上半年面向全市遴選機關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辦公室綜合文秘工作人員2名(男性)。
二、遴選范圍
永州市市直單位、公檢法系統(tǒng)、縣(區(qū))以及鄉(xiāng)鎮(zhèn)機關從事并熱愛文字綜合工作的在職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人員)。
三、遴選條件
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信訪工作,公道正派,作風務實,廉潔自律,甘于奉獻;已進行了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在編在崗的公務員;進入公務員隊伍以來(除試用期外)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含)以上等次;因信訪工作的特殊性,限男性,年齡在33歲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身心健康;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具有5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時間截至2018年4月1日),報考專業(yè)為計算機安全與防范、漢語言文學、政治學與行政學、金融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秘書學專業(yè),要求在公檢法系統(tǒng)、鄉(xiāng)鎮(zhèn)黨政辦或縣級及以上機關辦公室工作3年以上(含試用期),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僬诮邮軐徲?、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谑芴幏制陂g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③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④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選程序
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研究決定、公示、試用、調入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2018年4月4日在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永州市信訪局官方網站等有關媒體上發(fā)布公告。整個遴選工作在2018年5月底前完成。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4月9日-4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永州市信訪局辦公室(310室),聯系電話:0746-8358851。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報名材料。由報名人員提供以下材料:①單位推薦意見(主要是德能勤績廉及主要專長的現實表現);②《永州市信訪局遴選機關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③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張。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市信訪局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于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報名者應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四)考試
1.筆試。報考人數與職位公開選調計劃數比例不低于5: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選調計劃或取消公開選調。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綜合寫作,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2.面試。筆試后,市信訪局進行資格復審,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職位數與考生數比例1:3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人員,復審不合格人員取消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采用結構化試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考官組成:面試考官共7人(包括主考1人),其中市信訪局3人,外請專家評委4人。
考生綜合成績滿分100分,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名。
(五)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遴選職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照《湖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項目與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手冊(試行)》執(zhí)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職位空缺的,從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表現,方式為個別談話,聽取所在單位領導、同事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意見,并由單位提供現實表現材料,查看本人檔案等。
(七)研究決定
考察結束后,永州市信訪局黨組綜合考察對象的考試和考察情況,確定選調人選。
(八)公示
將確定的擬遴選人員,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 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結果的人員,則正式確定為遴選對象。
(九)試用
將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查證不影響選調的人員確定為試用人員,試用期為六個月。
(十)調入
試用期結束后,按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在公開遴選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遴選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永州市信訪局負責解釋。
永州市信訪局
2018年4月3日
